生活阳台是指哪里?
关于“生活阳台”的理解,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其含义和范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源于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水平和建筑结构特点导致的。 我国自1998年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逐步建立了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线,覆盖城镇所有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这一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各个城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应数量和结构以及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的保障对象和标准。在不同的时期,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贷款上限等指标存在一定差异,由此导致在不同地区购买同一面积户型的购房者,所背负的购房贷款额度和月供款金额存在一定差别。
在房地产金融深化发展中,这一政策影响仍在持续。 以北京为例,2010年和2014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为2.5平方米和2.3平方米,而2014年的数据比10年前下降了7%;家庭平均户数为2.6人和2.2人,分别比2010年减少11%和17%。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市房价收入的比值(2014年为19倍)和大北京地区的租房价格(2014年市区平均租金为29元/平方米,通州为19元/平方米)。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生活阳台的概念开始模糊,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开始出现弱化。同时,随着精装修房的普及和家居产品外装饰面的快速发展,原本在装修中分离出来的“厨电”、“卫浴”产品逐渐与室内空间融合,其功能被整合进家具和产品套装之中。目前市场上对“生活阳台”并没有统一且严格的定义。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生活阳台”理应指代一个可供日常生活使用的室外空间。但考虑到我国的住房改革历史和房地产发展的现状,我们可能需要一个更具体的定义一一这个定义应当与建筑的结构形式有关,并且能够反映一定的时期特征。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将生活阳台定义为: 除主功能区以外的居室所附带的可供日常生活的室外空间。
需要说明一点,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老楼房的主卧室带有一个单独的小卫生间,这类房屋的主功能区和生活阳台的范围应当如何划分?我们认为,此类房屋的居住主体仍然是现代住宅,其建造标准和技术手段已经与现代住宅没有本质区别。其主功能区和生活阳台的范围应当按现代住宅的标准来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