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五行是什么意思?
《五行大义》云:“天干有阴阳五行,其配属关系为: 甲乙属木,丙丁属火,戊己属土,庚辛属金,壬癸属水。” “地支一阳爻,故分为三阴三阳。阴卦为坎离震兑四宫,阳卦为乾坤艮巽四宫。五方分配,则东南为巽宫,故震卦为东;西南为坤宫,故艮卦为少男;西北为乾宫,故坎卦为中男;北为坎宫,故兑卦为少女;东北为寅卯辰三木,故为震卦;正是东南为巽,故震卦为长子;正东为甲,故甲木为长子,乙木为长女。”“十二地支分属于六亲,子为父之妾,丑为妻,寅为兄,卯为弟,辰为腹中胎,巳为女儿,午为丈夫,未为祖母,申为父母,酉为兄弟姐妹,戌为外祖父母,亥为婆家。”[1]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其一,古人将十天干与五行、方位以及家人亲戚联系起来,其目的还是为了认识、记忆和理解天干的五行属性。这种联系本身是一种附会,缺乏科学性。因为太阳系行星的轨道与地球公转轨道成几何分布。各星体对地球的引力影响具有周期性变化,在一年当中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其二,这种联系是以阴阳五行的整体属性来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带有明显的形而上色彩。其三,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建立的古代医学、相学、命理学等学科,既包含了合理的成分,也包含了荒诞的元素。有待后人去伪存真加以鉴别。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元素。中国人很早就领悟到天地万物是息息相关、相互依存的,宇宙自然中充满着阴阳相济的矛盾和平衡,于是归纳出宇宙万物都可按五种物质元素的特性来解释。
相生,又叫“比和”,或简称“比”。生我者为“生”,我生者为“长”,两者为“生生之气”。“生生之气”在人体内不断运动,循环不已,形成生理上平衡协调的统一,为事物的正常情况和良好态势。如果五行相生异常,则为病态和恶象。比如,如果母亲之气虚衰,不能正常生旺其子气,则为“虚不足”;如果母亲之气过盛,过度生旺其子气,则又会太过而为“旺有余”。这些在中医理论中称为“反常相生”是为病态。“反常相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子能累母”,二是“子盗母气”。五行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导致反向相生,如:当木太过时会反生金;水不足时反生火等等,称作“相侮”。反向相生违背了五行有序运行的规律,因此均为病态和恶象。
相克,又叫“比罚”,或简称“罚”。我克者为“克”,克我者为“泄”。克与泄都是制约,形成生理上的相生相克的统一、相互制约的平衡。如果五行相克异常,也是病态和恶象。相克异常也有两种情况:一是“所不胜来克”,二是”所胜复传化克”。五行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导致“相侮”行为,如木太过而侮金;金不足被木所侮,木不足而被土所辱;土不足被水所辱;水太过而侮火等等,称作“相侮”。相侮与“反克”正好相反,相侮者,必克之;反克者,必侮之。相侮与反克现象都是异常相克,违反了相克的原序,均为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