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资产如何取值?
企业所得税汇缴时,企业持有的、在当年任何一个季度或月份产生的总资产,都是可以采用的。企业拥有多个全资子公司(或分厂、分部)的,可以合并计算总机构以及全部全资子公司(或分厂、分部)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企业拥有全资子公司(或分厂、分部)的同时有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厂、分部等部门)的,应将其所有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汇总计算。
因此,小微企业标准中的资产总额,就是各年度年末的账面金额。
举个例子:比如工业小企业的资产总额≤1000万元,企业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年末资产总额750万元,在2011年年度汇缴时,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如果企业2011年度任何一个月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了,就不能再享受了,当年汇缴时就要按25%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是在6月份以后设立的,按照实际月份平均计算,比如某企业2011年8月成立的,需要从9月开始按月计算资产总额,累加后除以5个月,也就是从9月到会计年度终了,即12月。如果平均金额是500万元,则低于限额,可以享受;如果是1200万元,则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