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企业借钱违规吗?
1、政府为企业融资是符合政府作为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的,但是应该明确,政府的融资行为必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也就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选择最优的融资方案。目前很多地方的财政融资都采用发债的方式,这种方式其实就是把未来的税收作为抵押来融资,这个在税法上是有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同时由于采用了招标的方式,也达到了市场公允的角度;所以这种融资方式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受到国家的支持。
2、关于财政补贴的问题,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资格,如果举借债务就必须报经上级政府批准,而且要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这里的“预算”不仅包括支出预算,也包括收入预算。对企业的各类补助(含补贴、退税、贴息)应列入收入预算。
3、对于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来说,根据现在的会计准则,实际上政府是在企业建设时期就进行了投资的,这些资金在企业成立之初就计入到了资产中,只是按照现行政策,政府不得要求企业立即偿还,但企业有了收益之后就要按照规定补交所欠的资金并计付利息。这里的企业成本其实已经包含了政府的投资,只不过现在不能直接确认收益罢了。
4、政府投资的项目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给企业,不过既然是政府投资项目,那么最终还是要由纳税人买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