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企业如何算收入?
这问题问的,让我有点懵。 售电业务,目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零售售电,另一类是批发售电。 对于这两类的售电公司来说,其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应该以客户与售电公司签订的购电合同为依据。在客户交付款项时,售电公司应当将相应的销售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
当然,对这两大类中的每一具体客户群而言,其销售收入的确认又有所区别——
对于零售售电业务来说,客户主要是电力用户(一般指工商用电客户),这部分用户的用电量一般通过测量装置直接读取而得;可以很直接地根据电量*电价来计算。
对于批发售电业务来说,客户主要是电网公司、发电企业与售电代理商,它们购买的电量通常是以“兆瓦时”为计算单位,因此需要换算成用户所需的“度”来计量;而且因为这类客户的购买电量往往会达到一定门限值,因此还需要考虑一个“起收时间”的概念,即从何时开始计算应收款项的时间起点。
至于每度电的收入确认,原则上应该是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果合同约定按政府公布的电价执行,则一般情况下应以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发布的电价为准。但如果合同中含有“加价”或“加价幅度”等字样的,则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进行合理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