罸是什么生肖?
罚的汉字演变过程是: 夏商周时代,“罰”字写作“灋”,像形状类似,但“法”无“刑”字。 秦统一天下之后,小篆字体的出现使得文字的统一变成现实,“灋”字变为“廌”,所以,秦朝的律令文书中多出现“廌”字。 但是“廌”字有个问题,就是读音和字形相似,很容易混淆,所以在东汉的隶书繁盛时期,人们又在“廌”字头上面加了个“辛”,形成“灋”的新形体,也就是今天汉字的“法”;同时,“灋”也变成了形声字,“辛”表音,“朮”或“甫”表义。 这个新字一直延续至今,而“廌”则很少用了。 但奇怪的是,这个“灋”字到了明朝开始又变成了“罰”!而且一直沿用到现在。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宋元时期由于蒙古贵族的不重视,法律文化极其落后,统治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笃信“刑赏二法”,意思就是法律只包含刑罚和奖赏,至于其他一切规范社会行为的方式通通不算是“法”(当时宋元法律中规定了许多禁止民间使用大船、交易金银等违反经济秩序的规定,但到了近代却一律被取消)。这种奇葩的法律观念自然会导致立法上的混乱,明初立国时虽然参考了元朝的律典,但执行中并不严格,加之明太祖本人聪明睿智,喜欢自创条例,所以,在“灋”头上有“辛”的时候,他偏要弄个“贝”出来,于是乎,“貝罰”就出现在各种官方文书之中。
到了明代中叶,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社会矛盾凸显和复杂化,加上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的发展对传统宗法制度的冲击,明朝的法制建设出现了新的现象——成书于万历十九年的《大明律》与之前的唐律、宋律、明清律相比,具有重大的突破和创新,其中不少条款甚至被清朝的律典所继承;另外,这一时期的县志中也开始出现“灋”的字形。不过,此时“灋”头上的那个“辛”已经被简化成了“丶”。 那么,为什么一个简化的字取代了一个正常字体呢?原因还是在明代中后期的民间藏书热。因为“貝罰”二字形相近,容易混淆,所以,为了便于排检,藏书家们在编书时往往将两个形似而音同的字加以别号,即“貝罰”之“貝”作“貝”,“灋”作“灋”,这样,一个字成了两个字,然而却方便了不少。
清代以来,“贝”多作“边”,而“边”又有“邊”和“邊”之分。现代汉语字典通常把“貝”作“边”,而古文字学家们则坚持“貝”作“貝”。其实,这两个字在古代的确是有区别的: “貝”作“貝”时,象形,表示与贝壳有关的财物,如“貨币”;而“边”作“邊”时,表示边界之意,“邊”作“邊”时,则有“履邊”“邊行”之意。当然,这些意思都很生僻,离我们生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