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足球降级几支球队?
中国足协2005年1月制定出台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和评估办法》,其中对申请参加乙级联赛的俱乐部条件作如下规定:
1、俱乐部注册地、主场地点在本区域内固定;
2、俱乐部拥有二年以上正式连续参加同级别或以上级别业余足球联赛的经历,且遵守《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足球联赛规程及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无重大违纪行为。
3、俱乐部名称经中国足协审核同意;
4、俱乐部主场至少应符合《乙级联赛体育场标准》要求,拥有在所在地政府土地部门登记备案(或确认俱乐部享有不低于3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的证明文件)的训练基地。
5、俱乐部聘请了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主教练员,教练组中至少有3人拥有《足球教练员初级证书》;拥有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证书或中国足协颁发的《A级足球裁判员证书》。
6、俱乐部依法与在编教练员、运动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
7、俱乐部在编运动员总数不少于25名,并全部参加年度注册;每赛季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人数为18至25人,其中至少有25%的运动员是从本俱乐部训练两年以上的业余青少年运动员中选拔产生。
8、俱乐部具有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青少年竞赛的梯队。
中国足协对申办参加乙级联赛的俱乐部进行复核后,提出最终参赛队伍建议名单,经联赛委员会通过并报体育总局核准,由足协正式公布。
2007年,中国足球协会在原有乙级联赛的基础上,正式推出中甲联赛,中甲联赛和之前存在的中乙级别联赛一起组成了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这一改革也使得中国足球正式形成了甲级(中超+中甲)、乙级、丙级三级职业联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