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税负感较重?
一、目前我国的税种有18个税种,其中流转税有9个(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税和印花税);所得税有3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5个(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行为税4个(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还有2个非税收入项目,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双重课征制。所谓双重课证制是指任何一笔资金,无论其形态如何,只要发生了流动,就要纳税。也就是说,不论企业是否实现了利润,只要发生应税项目,都要缴税。这就使得大部分经营活动都存在着纳税义务。
三、在所有的税种中,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最广,涉及到了生产和消费的大部分行业,是流转税中的主力军。增值税的基本特征就是“以销定征”,也就是销售什么产品交什么税。 四、现在国家为了支持某些产业的发展,还会给予一定的减税或免税政策。但不管怎么说,企业的税款都是按销售额来计算的。所以,从本质上讲,企业所纳的税款其实都是消费者缴纳的,只不过最后由企业和政府共享而已。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以至于人们把税收作为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了解税收原理,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既是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必要前提,也是税务机关准确征管的依据。
当前企业税负过重的说法流传较广,但是从整体税负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总体税率并不高,从横向对比看在我国制造业大国有一定的竞争力,因此总体税负并不高,而之所以企业却有较重的税负感,除了当前经济增速下行企业困难增多以外,其他原因也需关注。
第一,结构性及特殊性偏高导致“重税”影响大
近年来我国结构性及特殊性税负偏高,一是增值税占比偏高。增值税在我国已属于间接税,但是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其收入及占比近年来持续增多。2014年上半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已达到了37.7%,而一般公认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占比为25%-30%之间。二是部分企业或地区税负畸高。由于税制要素如起征点、税率等未能根据企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作出相应调整,导致一些收入水平不高,或者在地区收入中占比较大的特殊群体和区域实际负担较重。三是土地出让制度造成制度性税负高。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是政府土地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对价。在计划经济时代,土地无偿划拨给企业使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土地市场化,企业购置土地需缴纳大量资金。目前我国出让金制度并未取消,购置土地须全额缴纳土地出让款,造成企业制度性税负较重。如2014年前三季度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为2.0257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