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有双重课税吗?
我们公司是2011年成立的,当时注册的时候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人民币(实缴),然后到了2013年的时候进行了一次增资,把注册资本金增加到了700万元(实缴)。 2014年下半年开始,因为公司经营困难,一直亏损,就一直没有再缴纳税款。现在2016年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都已经过了有效期(工商局网站查询显示企业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请问一下,如果税务局让我补缴这几年的税款的话是不是要交209万的税款啊? 还有,如果我要变更税务登记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呢? 另外就是,公司现在是吊销状态,是否可以先注销掉呢?注销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呀?求大神们帮帮忙吧。。。。
第一.你公司属于未按规定办理年检和注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57条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七)具有必要的经营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1条及第52条的规定,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注销声明、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决定文件等材料;
第二.作为纳税人应该主动地缴纳税款,但税务机关也应该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比如提前告知税收政策变化情况,提醒纳税人及时缴税以免多缴税款的损失。所以,你们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应该先通知,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既然你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了,那么你就应该去注销掉,否则的话,企业的存续期间就没有了一个确定的终止时间,法律关系也就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样对你个人和其他相关主体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可能被冻结,在信用体系中被记录不良信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