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投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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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份,港媒报道,由香港知名演员、艺人公司老板刘慈欣授权,著名影星刘嘉玲将拍摄《三体》电影版。 当时新闻出来的时候,我是很震惊的! 因为《三体》这部小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另部作品是《红楼梦》),而且也多次想向导演推荐拍摄成影视作品,但是一直没有机会。 而现在突然出现这样一个消息,自然是非常高兴的。不过当我点击新闻链接查看时,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新闻里说“由香港知名演员、艺人公司老板刘知晨授权”。 “刘知晨授权”和“刘慈欣授权”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如果细细一想,差之一个字,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前者意味着大刘把版权卖给了某位演员或经纪公司老板,后者才能证明大刘把版权真正授予了制片方来拍摄影视剧。 后来我又查了下资料,发现这个叫作刘慈欣的公司,是个假公司——没有注册地址,没有员工,没有业务,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只是一个空壳而已。而所谓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唯一登记在册的人员,竟然还是个残疾人。 (图片为搜索结果页面的截图)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空壳公司”是怎么得到《三体》版权的? 我们知道,中国虽然是一个著作权保护不是很完善的国家,但是版权还是有一些保护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文字作品,是一种违法行为。

可是这个“空壳公司”居然能在未经作家本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难道大刘授权给了这个“空壳公司”? 如果真是这样,那大刘真是够蠢的,把自己的作品贱卖给了这个“空壳公司”——该公司既没有资金投入,又没有相应的人力物力去完成拍摄,更不存在交给他们影片的版权费(如果真要交钱,那也是交给我们国家版权局了)。而他们唯一能提供的,就是一些戏票收入和某些广告收益,这些对于一部大片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所以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如何呢? 我估计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大刘确实把版权卖给了这个空壳公司;另一种可能是大刘委托了这个空壳公司代理传播他的作品内容,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的话,那倒是合情合理的。

因为目前我国的网络环境,确实有不少盗版《三体》的文章和音频,而且质量相当不错,如果大刘真的想要尽快推出他的作品,倒是可以考虑这种途径。毕竟像豆瓣阅读等正版平台,都要等到明年才上架《三体》电子书,而今年要付费阅读的网站,比如亚马逊,更是晚至明年二月才上书。 刘嘉玲投资,你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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