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原则》(试行) 规定,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税管理暂行办法》 也指出,有柱或无柱的阳台、挑廊,无论是否封闭,均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登记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所有者依法享有房屋财产权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第六十九条和第九十三条都明确规定了,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或不共有。” 据此,尽管你家的阳台没有封闭,但属于建成并可供使用的阳 台,应计入你的产权面积,征收房产税。
四、建设部印发的《房屋交易测算规程》中也提到,房屋成交价包含房屋本体占用的空间和附属设施所占的空间(即“分摊面积”)。也就是说,如果你家买房时,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就是按照没有封闭阳台计算的,那么你家实际收房时带阳台也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