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几级企业?
目前山东有四个一级排放标准,分别是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和经济特区;二级标准是东营、潍坊、泰安、威海、日照和莱芜市;三级标准是枣庄、济宁、临沂、德州和聊城等五个地级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四级标是一般地区县城和乡镇。 2018年5月底,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激励性指标及评估办法的通知》,将实施“环保标杆城市”评选,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考核内容之一。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章节,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2019年4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生态环境部,加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牌子,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这意味着过去由监察部负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工作转为由生态环境部承担。
另外,根据2017年国务院公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通过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划定点位等方式,控制污染物排放。 也就是说今后各地必须通过标准方式控制企业的污染排放,采用更严格的环境准入门槛。而对于一些污染严重的行业,很可能就会被彻底断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