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排工作要政府吗?
詹瀚最佳答案
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一点,公司法里所谓的“经营自主权”,是相对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权力机构的决策而言的。指的是公司在执行机构层面的意思表示,其对象主要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即一般所称的“劳动者”。
在公司法里,关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劳动合同与劳动者”里。关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边界,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认为:在劳动关系的缔结与解除环节,限于劳动合同法第36~41条规定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事项,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自主确定,但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并如实告知;在涉及职工群体利益的劳动保障方面,如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伤事故的处置,以及工资支付周期和方式等,同样应属于用工自主权的范畴。
至于题主所提到的“业务外包”、“劳务派遣”等问题,其实核心还是在于“用工自主权”的边界问题。也就是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和程序实施人员调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可操作性,还是需要结合个案进行具体分析。 另外,需要提示的一点是,对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有适当限制义务。例如,对于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劳动者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否则可能构成违约甚至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企业自己安排工作要政府提供必要的条件,具体的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鼓励企业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并鼓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城市待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兴办或者就近从事家庭生产、经营。
第二、在国家的税收政策上有所变动,对某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该减免其一些相关的税收,对于一些自谋职业的也享受相关的减免税收政策。
第三、对于这些再就业的企业或者个人在贷款问题上,也可以适当享受相关的政策,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都可以享受劳动就业贷款贴息的优惠待遇。
第四、在进行企业安排工作中如果这些人员需要进行在就业培训和职业培训的,也可以享受相关的培训政策,并且相关的规定还要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机构应当为这些人员提供服务。
第五、对于企业安排工作的人员政府还可以进行一定的补贴,比如对城镇待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有组织地劳务输出活动,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享受劳务补贴。
第六、企业在安排工作时候,其相关的用人单位也应该对于被安排工作的人员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比如少数民族人员和残疾人等在进行企业安排工作时候,政府应该给予各方面的照顾以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