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无息贷款是哪一年?
为了解决农村农业人口融资困难,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条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民收入,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贷款项目。国家商业性贷款项目,又简称惠农政策。
项目内容
国家商业性贷款项目包括:农户贷款、乡镇企业发展贷款、农业生产要素(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经营贷款和林业贷款。
贷款对象
有经营意愿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农民、回乡下乡知识青年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待业人员、扶贫开发户、乡(镇)办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资产投资入股等经营形式的企业均可作为支农贷款对象。
贷款金额
根据农户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银行予以扶持,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或农村信贷机构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家庭收入情况及抵押、担保情况认定。
贷款期限
农村借贷期限一般为1-3年。具体贷款期限由借款人和农村信贷机构协商确定。
贷款方式
国家商业性贷款采取抵押、保证、信用方式。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方以一定财产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银行或农村信贷机构对该项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证贷款:是指由保证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产生的贷款。
信用贷款:银行或农村信贷机构在审联贷款人资信的基础上发放的贷款。
国家商业性贷款项目实施管理
1、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计划单列市分行和农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省农行)、地(市)农行、县(市)农行(以下简称地县农行)均为国家商业性贷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省农行负责全国农业信贷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贷公司)项目的管理,地(市)、县(市)农行负责当地项目的管理。
2、地县农行根据国家、省农行制定的信贷政策,负责项目资料的审查、审批及发放工作。地县农行的审贷时间与程序,以本行文件规定为准。具体工作时间,原则上应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项目支持计划报地(市)农行审批。
3、地(市)农行根据省农行的授权和审批计划,编制本行项目支持计划,报省农行审批。地(市)农行负责协调做好当地的项目推荐、政策指导及监管工作。
4、省农行根据国家、省的政策,拟订全省项目支持计划,并审核地(市)农行上报的项目支持计划。省农行信贷处为主管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