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色景点区别?
从字面上理解,风景是指以景物为主的风光景象;而景点则除了包括风景之外,还包括了景物中的人。 因此可以说“到某某风景区游玩”,却不能说“到某某景点参观”(参见《现代汉语词典》)。 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忽略字面上的含义,而是依据日常经验来认识词义。于是“景点”和“风景”都时常用于指称人为游览观赏的地方或物体。在这种情况下,二者的区别就不明显了。比如有人问去北京玩几天比较好,有人就可以答道:“看风景你去长城、故宫等地方就够了,逛景点你还得去颐和园和圆明园。”——这时显然用“景点”代替“景物”是贴切的。再如,有人说某地有著名景点数处,其中一处便是“黄山松云景区”。这里虽然指的全是景物,但用“景点”称呼这些景物也没有谁会觉得不合适的。 由于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常常省略掉“赏景”或“逛点”中的动词,于是又造成了二者在形式上的混淆。比如上述提问可以简化为:“去哪里较好”,回答即可变作“长城、故宫等景点”或是“颐和园与圆明园等景点”。
不过,如果仔细观察的话,我们还是会发现“风景”和“景点”所涉及的内容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首先,就时间而论,一般所说的“风景”多指的是瞬间即变的瞬时景象(虽然它也可能被定格于照片之中或记载于文字当中);而“景点”则往往是指比较长久的供人观赏的地方——因为它们需要经常性地投入人力物力加以维护。 其次,就空间而言,“风景”比较强调个体的独享性,总是和个体的距离相联系:离得越远,欣赏起来就越加困难,因而也就越能感受到它的美。所以古人说“近山远山皆美景,有亭无人亦成画”(顾嗣立《咏亭联句》)。与之相对,“景点”就比较倾向于公共性,它往往和大规模的人流聚集有关。 就存在方式而论,“风景”多半是自然天成的,只有少数经过人工修饰;“景点”却多半是人造出来的,即使是自然形态的也是经年累月不断有专门人员加以修整维护的。 最后,就审美态度来说,对于“风景”的欣赏多少带有某种自发性和无意识性,人们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感受到它的美的;而对于“景点”的观赏则是事先做了准备的,准备的过程本身就会减弱其中的即兴成分。
当然,上述所有对于“风景”和“景点”的划分都不是严酷的、绝对的标准。在很多情况下,二者往往会交织在一起无法分清彼此。例如,说到著名的景点人们总是会想到那里有许多的文物古迹,而这些文物古迹必然是经过精心维护的长期存在的物证。同样,讲到风景也经常会把那些瞬间即逝的气象变化和长期存在的地形地貌混为一谈。 然而,如果我们坚持这样区分下去,总会找到一些例证使得某一个对象要么完全属于“风景”类,要么完全属于“景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