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什么公司章程?
1、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并且应当是实缴资本。
2、经营范围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外,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申请登记时自行确定并申报; 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内必须明确含有该项经营项目内容,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 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资金贷款”、“票据贷款”、“商业信用贷款”、“融资租赁”和“经济合同履约”“投资咨询”;
3、公司形式 新设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必须明确为公司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合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可也可以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但需要注意变更过程中不能改变原有公司注册的基本信息。 如果有限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需按照原注册资本的金额和比例进行增加,不能超额增加,若需要增加的部分超出注册资本的10%,则应相应增加公积金的数额。
4、注册地址 在公司成立之前,须拥有注册地址,即办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