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还有什么准则?
我国目前存在以下六种主要会计准则,分别是:
1、企业会计准则(2006) 这是由财政部以“财会[2006]30号”文件形式发布的,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该准则包括总论、基本财务报告和附注三大内容,共18章、5个附件。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经济业务,是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企业会计准则(2001) 这同样是财政部发布的,自2001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到2009年底已先后发布了14个相关的补充规定或通知。 这套准则包括总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四部分内容,基本准则作为所有具体准则的基础,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具体准则分别对投资、融资、固定资产、存货等10个方面作了具体规范;应用指南则对各具体准则的适用范围、准则内容进行了解释。
3、企业会计制度(2001) 这一制度是财政部以“财企[2001]200号”文件发布的,自2001年10月30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制度》包括总则、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财务报表及其格式和要求、会计处理程序以及会计档案共五章。主要内容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科目设置和编号、报表编制的要求和方法等,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8) 这一制度是由财政部以“财会[1998]38号”文件发布的,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各种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城乡信用社、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5、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依据,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结合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的一套较为详尽的小企业会计规范。
6、农村 小 企业会计准则(2012) 以上内容为简版,详细请见参考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企业各项会计处理的规范,内容丰富,包括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和费用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在法律上是仅次于具体准则的会计规范。各企业可根据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程序。
一、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根据我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组织制定的。从性质上说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比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效力要低,而且在内容上包含的范围更广,会计处理规范、财务规范和会计监督规范都在该制度中有所反映。
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并在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分别规范了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质量、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并初步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三、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发展,2008年10月23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企业应用XBRL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规范第1部分: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第2部分计算机记账和第3部分实例文档》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结合我国的会计准则及实际应用情况,为实现会计数据在不同软件和系统之间的共享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