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可以生几胎吗?
患者是否能选择再次实施IVF-ET,应取决于上次IVF-ET的治疗结果、间隔的时间以及患者的年龄。
IVF-ET的试孕次数不宜过多,一方面不断重复用药造成体内性腺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多次穿刺取卵可能对卵巢的破坏更大,反复的促排卵和胚胎移植可导致子宫内膜的纤毛被反复冲刷,功能受损。所以,一般认为IVF-ET的尝试以2~3次为宜。为了保证再次IVF-ET获得更加优质的卵子和胚胎,患者最好在下一次治疗前妊娠。因为妊娠一次后,下一次妊娠的可能性增加3~4倍。
一般在患者月经恢复后,即可考虑再次进行IVF-ET。若首次IVF-ET失败,再次接受治疗时应对各种检查进行复査,尤其是必须在正常的月经周期内进行,并且与上次IVF-ET之间应间隔半年;若在取卵后自然流产,应当在流干净后,首次月经恢复正常后再进行。若在取卵后再次妊娠,建议患者进行适当的保胎治疗,必要时可进行宫底注射。
一般认为,患者年龄小于35岁者,是进行多次IVF-ET的良好指征;当年龄超过35岁以后,最好在第一次IVF-ET成功妊娠后再考虑进行下一次循环。当患者年龄>45岁以上时,由于卵子质量已经发生严重劣变,IVF-ET妊娠机会非常渺茫,不建议进行IVF-ET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