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的孩子可以收养吗?
抱养自己超生的孩子不叫做收养,而属于落户。只要把所有程序办好,一般不存在困难。如果要去收养别人的孩子,也必须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
根据《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一方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适当简化收养手续:
1、在孤儿院、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包括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妈等亲属的孩子;
3、收养家庭成员的未成年养子女的。
因为没有明文规定,父母一方可以收养自己的子女,所以在给第二胎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建议到当地咨询相关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因为如果第二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准许生产的,一般不存在上户口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