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应收款是资产类吗?
企业长期应收款项的实际利率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确定的,应当采用名义利率作为折现率。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可按客户的类别或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应收的租金,包括应收的租赁合同期内全部租金、初始直接费用和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长期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
企业应当在“长期应收款”科目下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额。
长期应收款的科目方向在借方,就是资产类科目。
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租赁的特征,按应收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本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差额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金额,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存在未担保余值的,还应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