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林业改革?
这个题目好宽好大。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吧,如有不对,敬请指正!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1985年制定的,2009年进行了修改。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我国对林地实行的是用途管制,也就是将林地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进行管理。
目前全国除了部分经济发达省份(比如浙江)明确取消了公益林的界定之外,其他的省份都保持着公共财政对公益林的补贴。根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天然林3.6亿公顷,人工林4.2亿公顷(其中生态林的1/2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林业建设是以生态优先为取向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林业建设以来,我们实现了由乱砍滥伐、林木蓄积量下降至现在成为世界第一大林产品的奇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还会大幅度增加。从林业发展的规律来看,一个世纪之内,都是属于木材供需紧平衡的阶段。我们必须要实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含量,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满足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对木材的需求。
当前我国的林业发展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何处理好培育、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这是摆在林业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培育方面我们要做好造林、育林和管护工作确保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增长;在发展方面我们要重视树种结构和品种结构的调整,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发展森林产业;在保护方面我们要强化资源管理和市场监管,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发展和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