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诚信证监会管吗?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的规章、规则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发行监管、上市审核、交易监管、风险监控的标准与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或者参与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公司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等工作。 从监管的职责来说,中国证监会应该有权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违法违约行为进行监管处置。但实践中,由于证券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投资者“用脚投票”所带来的监管成本过高问题,使得监管部门往往难以有效执法。所以,尽管《证券法》对信息披露违法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设定,但仍然有大量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存在。
2015年6月开始的新股频发破发的现象,让市场开始反思。为了扭转新股发行的不断亏损局面,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要求新上市公司拿出不低于20%的募集资金用于承诺项目的投资(称为“锁价定增”),同时启动对创业板的再融资审核程序等。
这些政策无疑会提高拟上市公司融资的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自由度。但我们认为,这些政策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造假的问题——如果企业造假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多融点儿钱的话。 企业融资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扩张经营规模,二是填补流动性缺口。如果是前者,那么在当前货币政策依旧非常宽松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信贷可能更符合融资成本低的要求;如果是后者,那么通过债务融资可能更合适一些。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动辄几十个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需求,因为那样的话,要么会形成较大的财务负担,要么会导致现金流的恶化而使融资能力受损。对于那些本来就具有较好融资能力的优质公司而言,也许还能达到目的,而对那些本就不具备很好融资能力而又迫切需要资金的公司而言,这种政策只会进一步压垮它们。对企业信息监管的有效实施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