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基金有哪些?
“出版基金”的概念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国家、社会或个人对出版事业的投资或赞助。这种投资或赞助既可以是物质形态(含现金和实物)的,也可以是精神形态的。这里所说的出版事业是指图书和期刊的出版。
从历史上看,出版基金的设立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目的: (一)弥补出版社资金不足,解决出书难的问题; (二)支持冷门学科、新兴学科的出版,以及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的出版; (0三)扶持地方人民出版社的发展,以利于实现全国出版一盘棋,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四)促进出版行业的发展,使出版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五)推动民族出版事业的发展,增强民族出版的竞争力。
我国自70年代末开始试行出版基金制度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对其内容和形式加以完善,现已形成了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主要用于资助国内出版困难、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学术专著、科技著作和外文译著的一项公益性事业。
目前,我国设立的出版基金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面向出版单位的基金,如中央财政设立的出版专项资金,各省、市、自治区财政设立的出版专项基金等。这些基金的设立目的是解决出版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使其能够继续正常出版。 另一种是面向读者的基金,如国家图书馆提供的“文津图书奖”,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主办的“新闻出版政府奖·图书奖”等。这些基金的设立目的在于鼓励知识传播与信息交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