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隐私曝光好吗?
谢邀~这个题目不太好答,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子我接触的并不多,现在能想到的案例有窦唯砸车、黄毅清殴打女星、王全安强奸案这些已经公开的案件。 还看到题主提到了张紫妍,这里可以引用《韩国刑法》有关条文: “第280条(非法侵入住宅罪)
1. 无论个人或组织以非法方式侵入他人住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有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或者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7条(侮辱罪)
1.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致人精神失常、自残或者死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张紫妍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害人死亡与被告人侵害行为的因果关系”和“被告人的侵害行为与被害人的自杀之间是否具有间接性”这两个问题。 而本案的结果是基于韩检方提供的鉴定意见书,即死者生前曾被性侵,这一结论导致了法院最终判定王全安强奸罪名成立。 而其他诸如骚扰短信、聊天记录这些目前无法直接作为成文的法条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是可以作为证据材料提供给法院。 至于隐私被泄露的程度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这应该取决于被曝光的隐私对于个体的影响范围,以及该行为所带来的社会评价。如果影响较为广泛且负面评价较多,则有可能构成犯罪。